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李土振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2804588409@qq.com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724349013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4193856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深圳报废车回收,免费上门看货验货

2024-04-26 08:00:01 1783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那么,汽车的报废有什么根据呢?是根据时间还是根据年况?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。

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是国家商务部在2013年1月14日本发布的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这一规定在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该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技术、排放检验状况,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。

根据规定,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:达到规定使用年限;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;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,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;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,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。

轻货、大型货车

总质量大于1.8吨的轻型货车及大型货车,使用期限为10年,可延期5年,也就是总的使用期限长达15年,不过,在此期间每年需审验两次。而拖挂的货车只能使用8年,不得延缓报废。

《规定》还明确提出,在一个机检周期内的车辆,不合格、环保不达标将强制报废。功率检验项目也将取代现有的油耗项目,用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。由此看来,虽然放宽了家用车使用年限,但是加强了老旧车辆的淘汰,尤其是对于环保标准进行了严格把控。这一点,自然是为了切合越来越严苛的环保要求和油耗、排放要求。

报国家规定报废汽车、摩托车严禁私自转让,只能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回收、拆解。机动车所有人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,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。车主凭报废汽车注销证明注销路费,若私自处理报废车会有以下后果:

(1)无法注销该车的税费档案;

(2)无法注销该车档案;

(3)报废车私自转让后上路被查获,有关部门可追究原车主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责任;

(4)报废车私自转让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种税费,公安交警、税务、路政等政府部门仍将依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并处滞纳金;

被浏览过 4193856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(ID:11135104) 技术支持:李春琳

10

回到顶部